为深入开展保险支持国家科技发展的相关课题研究,加深科技界、金融界和产业界对科技与资本融合发展的正确认识,找准保险支持科技的难点和痛点,树立一批保险支持科技的典型案例和示范项目,推动保险支持科技理论研究和体制机制建设,北京保研公益基金会已组织“保险支持国家科技发展”系列调研,并进行政策建议。
“保险支持科技创新”是该系列调研的第一个课题。实现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结合的问题由来已久,但随着我国金融体制和金融实力水平的大幅提升,这个问题就转换为如何建立更完善的金融体系来支持国家科技创新,如何使科技和资本能够更好结合的新问题。在此问题上,我们面临很多新的挑战。最根本的,就是我国虽然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工业体系较为完整,但是科技创新在其中的支撑作用尚不完善,还不完全是以科技创新体系为支撑的快速增长的经济。过去几十年,我国在矿业、冶金、机械制造、机电产品等各方面主要运用国外成熟技术,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制造国和世界第一大贸易国。但总的讲,我国在以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方面目前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需要我们群求解决方法和突破口,尤其要发挥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的重要支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既关注当下,又谋划长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发展现实相结合的产物,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迎来了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期,既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部署,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全球范围看,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科技进步造就的新产业和新产品,是历次重大危机后世界经济走出困境、实现复苏的根本。”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自古以来,科学技术就以一种不可逆转、不可抗拒的力量推动着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敢于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不断在攻坚克难中追求卓越,加快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
坚持科技创新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从发展上看,主导国家命运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只有不断推进科技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科技创新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和不断向前发展的关键。坚持科技创新,就是要为生产力发展扫清技术障碍、创造科学条件,凝聚全社会创新资源和创新力量,充分调动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这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坚持科技创新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方位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发展,科技对提高社会生产力的贡献更加凸显。中国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显著成就。”这为以坚持科技创新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指明了方向。在社会经济循环过程中,可以说,生产处于“四大环节”之首,是保证经济运行和经济再生产的首要条件,只有不断提高生产力,才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生产力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科技创新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推动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变革发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主导和超前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体现了新时代发展生产力的方位导向。
坚持科技创新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实践要求。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不仅可以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动力支撑,而且可以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创新供给支持。要看到,坚持科技创新,就是要从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等入手,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就是要全面深化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就是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规则制定能力,全方位、多领域、宽角度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就是要建设一流的创新生态系统;等等。这些都可以为提高社会生产力提供重要支撑,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实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要看到,高质量发展是创新驱动的发展,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在危机中育先机、在变局中开新局,就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
所谓高质量发展,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也是创新成为主要驱动力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是核心,抓住了科技创新就抓住了牵动我国发展全局的牛鼻子”。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当前经济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关键,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抓手,可以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具体来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就要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增强发展新动力新活力。实现这些要求,最根本的要靠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可以部分替代或完全替代传统资源,改变要素组合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通过科技创新,可以创新要素配置方式,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进程,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同时也可带来要素的优质化、多样化,促进企业、行业、产业协同发展,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良性循环;通过科技创新,可以为实施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有效推进产业转型等提供重要支撑,解决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突出矛盾,从而为经济绿色增长赋能。可以说,无论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还是构建新发展格局,都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要认识到,一个高水平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有利于建立以科技创新要素为核心、科技创新制度为基础、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服务为助力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技术创新、知识溢出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不断降低要素交易成本,从而更好激发创新活力动力,打造全新的生产能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加快各领域科技创新,掌握全球科技竞争先机。这是我们提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出发点。”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必须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集中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要健全完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好我国市场优势、制度优势,以基础研究需求为导向,着力增加全社会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要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税收优惠减免等措施的积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龙头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新型企业,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为高风险、高成本的创新研发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增强企业创新动力。要促使更多的科技创新便利化政策向民营科技企业倾斜,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要发挥民营企业同国有企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的协同作用,推动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产业链上的融合,形成创新联合体。
在当代,金融支持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而由金融机构组成的金融系统是提供金融支持的最主要部门。现代经济中,金融机构及其对资源的配置功效广泛渗透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刻影响着基本战略性稀缺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一个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金融系统不仅能提供科技创新所需的资金,而且能够提供创新风险分担、成本补偿、激励约束等诸多功能,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科技创新产业的金融扶持优惠政策,促进了科技产业与金融体系的互动发展。但这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对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构建提出的要求还有显著差距,目前中国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要从源头上解决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需要针对我国科技金融支持体系的发展现状,结合科技型企业自身特点,分析当前中国科技金融支持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理顺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机制体系,为未来科技金融的良性互动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科技创新主要是指以科技成果创造、转化为目标,以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为内容的创新活动,主要涉及科技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产业化创新活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核心问题,实质是如何实现资本与技术的有机结合,进而提升科技研发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的问题。金融系统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充足的融资管道与良好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是为规避和化解创新风险提供金融工具和制度安排。在这一过程中,资本与技术的结合是双向的,金融既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同时又通过审查、甄选,将资金提供给最可能成功开发新产品并投入生产的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对科技创新产业整体的作用看,金融支持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金融系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市场、金融中介机构等发行的股票、债券、存单等金融工具将分散在个人和家庭中的资金汇集起来,并通过商业借贷将汇集起来的资金导向最有前景和潜力的科技创新项目,从而满足科技企业融资需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科技创新的过程具有高风险性,金融市场通过资产组合可以分散和化解创新项目的收益性风险,为科技创新产业提供规避、防范、化解风险的手段和管道,促进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投资。
金融中介通过调查、审核、搜集、整理有效获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息,将资金提供给那些最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进而使人力、科技、品牌资源也集中流向最具创新潜力的企业,提高行业整体的资源利用率和技术创新率。
科技创新产业与传统产业相比具有高风险性、高回报性、无形资产比重高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科技企业在获取金融支持上的特殊性。
高新技术产业是以高端技术产品的产业化研发为发展基础,这一研发活动具有知识密集性、高创新性和高难度性。产业发展的每一阶段,从科技开发到成果转化到实现最终的产品上市,都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前期技术前景的不稳定,开发项目的不成熟;中期产品转化常常遇到创新性不够、产品生命周期短、技术更新快、市场行情变化莫测等风险问题;后期产品的产业化则面临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直接考验。以上这些因素使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远高于传统产业的风险,也使其在贷款融资方面面临更多障碍。
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回报。高新技术产业以优势技术项目的开发为基础,产品附加值高,一旦产品研发成功并顺利产业化,那么将在短时间内建立巨大的市场优势,企业的利润与销售收入往往会呈几何倍数增长,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科技型企业主要依靠高技术优势的产品和对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竞争力,发明专利、创意模型、企业品牌、人才储备等无形资产是其最宝贵的财富,相比传统行业,科技型企业尤其是中小科技企业注册资本金少、早期机器、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少、有形资产规模小、无形资产大大高于有形资产。
科技产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在获取金融支持上的特殊性。
在科技企业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市场化产品并获得收益之前,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维系科技研发,而在其成长的早期阶段,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科技企业既没有充分的资金自筹能力,本身的高风险性又使其难以获得外部直接投资。就实际情况看,金融系统始终是科技创新产业的主要融资来源,这使金融支持成为科技企业创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由于科技企业有形资产少,一般缺少足够的固定实物资产作担保,难以满足传统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条件,需要金融系统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创新贷款审批形式,对企业的无形资产做出科学评估;当前银行的风险评估方法多为静态评估,通过销售利润、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现金流等财务数据评估企业的风险级别,而对于高风险、高成长、高收益的科技企业,这种传统的评估方法难以反映其真实的信用状况和发展情况,需要各金融机构更新风险评估方法,基于科技企业的实际发展运营情况做出合理评估,解决企业在获取金融支持时的信用不对称问题。
科技产业的特点决定了其金融支持体系的特殊性,为了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金融系统必须要对科技产业的融资需求给予特殊安排,针对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要,创新金融工具与金融体制,满足科技产业多样化发展需求。
金融的支持对加强科技创新的体系建设具有重大作用。目前,国内各个方面都高度关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问题,它将深刻关系到我们如何实现国家科技创新的战略,也将引领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科教兴国,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体系的有效结合、共同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金融政策与制度安排,有效提高了金融系统对科技创新产业的支持力度。但是,随着三十年来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未能跟上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对金融体系建设提出的要求,生机勃发的科技创新产业要求金融体系满足其更大的融资需求并提供更高的金融服务水平,而金融支持体系发展的滞后性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科技创新的发展速度,降低了科技金融的支持效力。具体来说,金融支持体系发展的滞后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使金融市场本身对科技企业投资的欲望不强,这决定了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解决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当“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失灵时,需要“看得见的手”予以调节,政府在科技企业创新融资,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中必须发挥足够有效的支持作用,才能弥补市场的不足。近年来,政府制订了一系列金融优惠政策对科技企业创新进行支持,例如2003年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对科技创新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此之后,科技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3)以及《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19)、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4)、原银监会出台了《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2007)以及《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7)、银保监会出台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2021)等一系列金融指导性政策,大大促进了我国科技金融支持体系的发展。然而相对于不断增加的科技企业融资需求,我们当前的政府财政支持体系、政策服务体系以及税收激励政策还需进一步增强。
近些年,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科技创新投入的数量逐年增加,但科技拨款占GDP的比例却始终较低。2009年之前,我国财政拨款占GDP的比例基本维持在07%~09%之间,按照国家惯例,一般用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来判断一国的科技创新力,政府科技投入占GDP比重不足1%的国家,可判断为缺乏创新能力的国家,在1%-2%之间的国家,是在科技创新上小有作为的国家,大于2%的国家,则一般是科技创新能力比较强的国家。我国直到2010年才突破1%,2012年才接近2%的投入比重,这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是不相符的。另外,从我国科技投入的总体规模上来说,与同期发达国家相比更是有较大差距。以2012年为例,我国的科技投入经费总额仅为美国的25.6%,为日本的58.4%。相对于国家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而言,我国的科技投入强度有待更大提高。
长期以来,在金融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银行支配着我国社会资金的主要部分,间接融资依然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主导方式。但由于我国支持科技创新的银行信贷体制还不健全,导致科技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障碍重重。我国当前的信贷体制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一统”的金融发展模式,这种以国有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信贷体制对重大科技项目在资金筹措和信息管理上具有比较优势,但对创新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个性化的中小型创新企业来说则不太适合。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信贷制度的设计和运转多是以保证金融系统的安全性、提高金融系统抗击体系性风险为着眼点,银行信贷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原则,这与科技创新的高风险与不确定性是相冲突的。基于这一传统,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往往不会在科技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为之提供大量资金,也不能比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更快、更准确的把握企业动态和风险状况,更难以适应科技创新过程中多元化和多样化的特点。
金融系统的支持是科技创新的动力,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科技企业的创新过程与结果。我国当前的金融服务体系与创新主体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要求之间存在着发展上的不平衡。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融资服务和信用担保服务。就融资方面来讲,科技企业的融资管道除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之外,还可以向证券交易市场融资以及争取风险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但许多证券市场对科技融资项目设置的门槛过高,而且由于市场化服务体制发展不足,证券资本也很少会根据科技企业的不同需求为其提供足够丰富的金融工具和融资管道,致使科技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中得到资金支持;风险投资机构是科技企业融资的另一重要途径,但我国当前风险投资业发展还很不成熟,不仅投资规模有限,而且风投机构与科技企业、研发单位、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信息不畅,热点项目往往投资过胜,而冷门项目难以获得投资。就信用担保方面来讲,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整体金融生态环境不尽如人意,金融监管不力、法治建设不完善,金融司法成本高、执法效率低、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企业恶意逃贷现象突出,客观上导致了各类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者在为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方面产生畏难和恐惧心理。虽然有一些金融保险机构可以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信用担保,但由于我国科技保险业才刚刚起步,发展还很不成熟,存在着信用保险项目设置不合理,服务细则不清晰,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低,业务流程繁杂、风险评估能力差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当前参加保险的科技企业比例非常小,难以为科技创新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系统性支持。
作为金融和科技领域的后发国家,我国目前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仍处于相对初级的起步阶段,关键原因在于推动科技发展创新的主要动力仍是财政资金。财政支持存在优势,但同时也存在问题。问题主要在于三方面。一是财力单薄,资金来源单一,资金额度有限。既无法全面覆盖科技创新发展的各个领域,也难以就单一领域进行深入投资;二是对整个科研体系的系统化支持不够,社会配套难以形成合力,财政拨款往下分解也不是很科学,受各种人为因素干扰;三是资金分配方式不合理,效益不高。即使存在“863”、“两弹一星”等举国体制下的成功案例,但目前依然存在大量理论研究未能转化为实际应用或产出并对实体经济作出贡献。
我国依靠市场化、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还处于一个相对初级的阶段,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本与科技的结合不够紧密,甚至有相互脱离的倾向。以我国政府近年大力推动的半导体发展政策为例,半导体大基金的投资目标大多以支持拓展成熟技术、扩大现有产能为主,资金极少进入上游基础研发领域。资本的逐利性寻求稳定、高效、低风险的短期回报,与生命周期更长且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基础科学研究相悖。
同时应该意识到先发优势的西方发达工业国也经历了相似的发展过程,这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客观现实。即使是美国支持科技创新,也是通过财政资金与市场化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参与到相关领域,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仍有发展的空间和潜力。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工业国家发展经验是推动我国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互动的重要借鉴。我国科技创新目前面临的重大挑战就是如何正确引导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特别是参与基础研究方向的投资,实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当前,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问题、新命题,但对美国而言,已经历了几十年的实践。美国真正大规模以金融来支持全方位的科技创新,最后推动工业化和现代化向前发展,主要是在二战期间和二战之后。二战期间,美国实行战时经济,特别突出了科技的作用。这跟当时战争的需要有很大关系,代表作就是“曼哈顿计划”,突出了科技创新对于国家军事能力的支撑和巨大的推动力。二战之后,美国在这方面开始形成体系,这个体系从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到金融和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对照美国我国还存在很大的短板,特别是金融体系方面,如果能做到金融和科技创新的资源对接和有效结合,将可发挥更大作用。
美国金融与科技结合的现状与我国相比存在一些优势。一是财政拨款体量大。美国的财政拨款既包括美国国防部的项目,如DARPA的项目,也包括能源部等政府部门的拨款。近期美国又实行了新刺激计划,其中就包含大额的科研资金。这都属于财政拨款。从根本上看,美国的财政预算资金源于美债,是先有美债,后有美元。美国财政的赤字率已经高达30%,在如此高的赤字率下,美国本应进入极度恶性的通货膨胀,但事实上却并没有。原因首先在于美债是面向全球,全世界有足够大的规模。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美元变成信用货币。美国从次贷危机开始,就实行了量化宽松的货币供应,量宽就是超出金本位范围的扩大货币。因为美元是信用货币,可以做到让全世界分摊,美国从全世界收割羊毛,支撑自身的货币、财政和国内经济。量化宽松没有出现通货膨胀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过多地涉及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即满足基本生活的温饱用品。温饱用品在市场上只占十分有限的比重。控制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的上涨,可采取多种措施满足基本商品供应充足,如粮食、服装、日用品、电力等,从而保证CPI的稳定。所以二战以后,美国经济几次遇到危机,都是滞胀,真正的CPI上涨则是短期和局部出现的。
美国科技资本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资本市场。美国是以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它派生出大量的风险投资,包括天使投资、创投基金等等,这些派生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了科技创新。美国政府通过量宽政策,向经济大量注入美元,使企业以股权为主来运行整个市场。所以美国的金融市场跟我们的金融体系有很大不同,我们金融体系以银行信贷为主,而美国金融体系以股票和股权为主。这些风险投资、科创基金,开始是以股权和股份进行投资。企业发展到一定水平,有了足够的现金流和足够清晰的市场前景就可以上市,进而取得进一步发展的扩大空间。应当看到,银行信贷为主的金融体系,和以股权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体系相比,显然资本市场是更有利于科技与资本的结合。为什么大型基金、保险公司、社保资金能够投资到科技创新中去?关键在于他们都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即手中掌握着数额巨大的财富,他对于短期收益就不敏感。巨额的财富使得投资主体能够承受短期收益的波动,这就是股权投资的重要特点。
进入数字化经济和新的平台经济后,美国往往很少采用银行贷款和市场发债,主要靠向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有的企业只是商业模式的创新,但也以股票为主来融资。有了股市的融资和吸收股权的注资,创新企业就可以获得很快的发展。
我国的资本市场,包括风险投资、科创基金,还达不到美国那样有巨额资金来支撑科技和研发。我们的财政资金和基金市场,虽然已有所增加,但与美国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从这个对比来看,科技创新与资本的密切结合,一定要朝着股权融资为主的方向发展,要把我国巨额的金融财富、金融资产转变为以股权投资为主的资本市场。即使达不到美国的灵活和个体自由度,我们也可以通过有效的组织,促使资本向科技的股权方向流动,进而使很多科研项目得以启动。
只有股权为主的资本与科技结合,才能支持科技真正发展。金融追求收益的确定性,而科技存在不确定性,在科技研发当中对于不同的科研方向是变化不定的。说到底这个矛盾是股权和债权之间的矛盾,是长期收益和短期收益之间的矛盾。长期的持有的大额的股权,它对短期的波动性就不敏感。
现在国家之间的竞争变成科技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如果我们不拿金融能力来和科技结合的话,不拿金融支持科技,单靠财政为主支持科技,我们会逐渐拉大跟国外的差距。因为他们是全社会的财力,包括资本市场和企业的财力,而这些企业都是以股权融资的形式。股权融资形式本质上就跟财政拨款性质差不多。它是看长期回报和长期收益,只要最终项目成功就行。而且即使某一个项目不成功,其他项目成功就可以有股权的收益。风险投资为什么能做到这样?而我们以信贷支持的模式做不到这样,我们这里有银行的风险标准,每一笔贷款都要回收,都要变成优质贷款,这不符合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所以我们这种体制是需要有个大幅度的调整。这种以债务为主的金融体系,应该大幅度转变成以股权为主的金融体系,才能够跟上国际上科技发展的需要,才能使我们的经济有更好的科技发展的引领,才能应对国际上的大国竞争。
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离不开金融系统的大力支持。要实现金融资本与技术资源的有机结合,必须创新金融支持体制、增强金融支持力度、丰富金融融资管道、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科技创新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
金融如何支持科技创新要借鉴美国经验,转向股权为主的金融模式,这是我们应该考虑的对策。如果停留在财政拨款模式,财政是负担不起的。尽管我们国家现在经济发展了,财政收入增加了,但是财政的困难也越来越多,它既要保障国防、外交、政府运转,又要支撑医疗、教育、养老等众多领域,负担越来越重。美国可以量化宽松发债来支撑财政拨款,但我们还不行,支持科技的资金要受总量的限制。如果单靠财政为主支持科技创新,只会更加拉大跟国外的差距。要想加快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就要拿金融资源与科技结合,考虑更快的转变科技融资的模式,要从财政拨款模式转向金融支持模式。
但中国金融体系以商业银行信贷为主体。商业银行是短钱,科技创新是长线,这是一个矛盾。还有一个矛盾,商业银行是大钱,早期科研创新是小钱。短线投不了长期,大钱入不到小钱,根本原因在于作为短钱大钱的信贷资金是债务资金,银监会要求每一笔都要回收,每一笔都要求是良性循环。这种性质的资金不符合科技创新的客观规律,所以我们以信贷债务为主的金融体系,应该大幅度转变成以股权为主的金融体系,才能够跟上国际科技创新的需要。
股权融资本质上就跟财政拨款性质差不多,它是看长期回报和长期收益,只要最终项目成功就行。而且即使某一个项目不成功,还有其他项目可以覆盖风险。风险投资为什么能做到而信贷债务金融做不到?债务金融的形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形式,当社会财富少,人们基本收入低,或者说人们还处在温饱阶段或者初级的小康阶段,必然对每一笔钱都很在意。因为如果哪一笔钱收不回来,就可能出现资金链条断裂,而资金链条断裂,可能就难以维持基本人类需求。基本人类需求是以债务和信贷、借贷为基础的,金融发展必然经历债务经济的阶段才能走向股权经济的阶段。
我国已整体实现小康,正在走向共同富裕。人均财富到了这个阶段,人们就会对短期现金流的波动不敏感了,它就会考虑长期投资收益。因此金融体系要考虑国民财富发展的阶段,虽然不是一下子把它转变成股权为主的模式。但我们要看到将来,认识到当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水平后,需要新的投资模式及配套政策以匹配市场投资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使经济和金融继续扩大规模,然后从债务金融转向股权金融,使金融支持科技的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
我们对策的基础要借鉴美国,但是也不能全学,因为我们不具备它很多条件,我们还不能像美元一样多发货币支持财政,也不希望现在有限的金融财富有过多的损耗,我们希望它朝着有效金融股权融资的模式来转变,走出一条我们自己的道路。
在我国金融模式还是银行存贷款为主的情况下,只能更加充分有效的利用金融体系各个方面,使它能够延长期限,向股权融资方式靠近。
首先是商业银行。小型商业银行(千亿级)通常不具备参与能力,在传统信贷体系下的大型商业银行(万亿级)通常有相当规模的资金沉淀,可以转化为长期稳定投资。可以考虑抽出3%、5%、甚至10%的资金变成20年、30年、甚至40年这样的长期资金,让它向股权资金靠近,使贷款更具有股权的特点。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现行政策下,大型商业银行参与市场化投资也存在诸多问题和限制,想充分调动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源需要与之匹配的改革措施:一是以传统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结构同时受政策性因素和社会责任的影响,不完全具备对应的财力基础,因而需要对金融行业进行稳定有序的结构性改革以解放传统商业银行的潜在投资能力;二是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严格限制了商业银行的投资方向和资金使用规模,资本市场中许多普通投资机构可以利用的资源对传统商业银行并不有效,所以相关法规应根据不同时空环境作出适当调整;三是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与前沿科技产业或基础理论接触极少,行业技术赛道选择上存在巨大困难,为此要建立健全配套的沟通平台、人才培养体系等才能不断提高相关投资的效率和安全性;四是相关管理机制、监督体系的缺乏对资本安全落地形成阻碍,有关机构应积极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控制投资风险,完善投资链条。
第二是有效利用保险资金(现在超20万亿规模)作为更长期、更稳定的投资资金来源,向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保障。但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目前保险行业也存在很多基本的资金使用问题:一是中国保险资产久期5.77年远远少于西方发达工业国家(如美国)等10年以上的负债期限,某种程度上不适用于“风险”投资;二是中国保险行业资金的风险转移和控制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三是金融结构和相应的政策改革不能停留在理论讨论或沙盘推演,而应该符合市场期望和社会需求。
第三是大型金融机构,尤其是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都可以发行长期债券或其他长期股权、类股权类金融产品用以支持科技创新、基础研究所需要的长期稳定资金投入。但是现在人们对长期资金的使用越来越谨慎,越来越胆小,都把它用作短期资金,恨不得昨天放的钱今天就回收,连本带息回收,这样就没有风险。这种趋势对金融支持科技是不利的。要推动金融市场改革,投资模式的转变是支持科技创新的必然选择。
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不同途径、方法的本质还是围绕着如何加强资本与科技的连结,如何有效地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
现在金融机构贷款看企业,首先看是不是大企业,有无相应的技术能力,特别是有没有足够的抵押品;其次看是不是国企,国企政治风险小,最后国家会出面支持,对金融机构风险就小。这些都极大限制了金融对科技的支持。
科技有科技研发的链条,链条各个大小主体不一定都是国企。极少数情况下整个链条都在一个国企范围内,贷款可以支持。如果科技链条在若干个国企之间也还可以考虑。但很多时候,科技链条上一些关键的科研环节是高科技民企,科研成果很好,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甚至还有的整个链条都是民企,一些民企龙头通过科技链网,联合了一批上下游民营企业,把这些企业的成果都汇总起来,作为一个大的科技项目的组成部分,这样就可以使科技信用向社会延伸。这就要求科技信贷要打破企业以自身财务信用为限和以所有制为限的束缚。
企业财务信用,只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和一个局部的产物,它不应该也不能成为全局性的唯一的信用主体。如果能够把各个科研实力很强的科研机构,通过科技链网连成跨企业跨所有制的一个新的科技信用链网为主再加上企业财务链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就能够使金融与科技的结合更见实效,使得我们受现有体制束缚的局限性得以破除,拓展我们的眼界和能力。这需要金融体机构大规模组织科技人员对科技信用链进行实时的认证和完善,使它更具备监督和信用传导的能力,使得科技对资本的吸引力更强。与此同时,也保证了科技创新可以按照自有的规律发展和创造,而金融领域可以更为客观准确地感知产业发展和相关成果信息,两个链条互相支撑构建起完善的金融支撑科技创新的机制体系。
建立健全科技信用链条和财务信用链条一体化的体系可以使我国牢牢掌握从基础研发到工业化生产再到最后市场化销售的完整架构,实现科技、资本、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而实现这一机制的核心要素就在于充分利用下游大规模市场利润的一小部分反哺上游基础研发,上游科研创新为下游市场开发提供充足竞争力,从而形成一个上游和下游、科技和市场以及实体经济之间的循环链网和完整体系。当然,需要承认的是,这种模式只作为个案少量存在于现实经济运行中,但仍具有极大的可操作空间和发展潜力。与生搬硬套“美国模式”不同,特别是美元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的特殊性无法复制,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需求无法支持超出发展阶段的金融-科技体系,在银行信贷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下,通过下游收益反哺上游研发就是一个可设想、可推进的改革方案,最终进一步打开企业财务的信用边界,变成以科研引领的科技链网、科技信用链为主,形成金融体系、科技创新和整体经济可以完善运转的良性循环。
政府是金融市场的引导者、服务者、管理者,在我国当前的经济体制下,政府政策支持是提高科技金融支持力度的捷径。我国当前与科技创新相关的金融政策体系发展相对滞后,需要政府在财政支持体制、科技管理体制和金融服务体制上的进一步创新。第一,科技创新需要有效的财政支持和宽松的税收环境。美国、日本、德国等科技发达国家政府都会划出专项财政拨款支持处于研发早期的前沿科技项目,这些项目大都尚不成熟,没有明确的收益前景,不可能获得市场投资,但一旦研发成功可能启动一个新产业集群的发展,带来远大于传统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政府应建立引导性财政扶持基金和政府创新基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援助具有重大发展前景的科技企业,促其发展;另外,税收政策对创业早期的科技企业影响也非常大,发展早期的科技企业资金紧缺,如果与成熟阶段的企业课以相同税率,必然使其不堪重负,政府有必要对尚未成长起来的科技企业以政策扶持,目前国际上比较常见的办法是税收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综合运用,有选择性的减免某些高端科技行业的税率,同时通过调整税基减少科技企业的实际纳税额。第二,整合金融、科技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城市,以政策优惠引导科技、金融资源的集中汇聚,实现科技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出台贷款贴息、出口退税等金融支持政策,降低科技创新成本,提高资源整合效率,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第三,做好金融监管和服务。政府要履行好金融监管职能,对金融领域违法行为严厉处罚,完善法规建设,强化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同时,政府要担当起服务职能,为科技企业提供低成本的信息咨询、法律支持、项目选择、人才甄选服务,改善政府服务管理水平,确保服务体系的稳定高效运作。
根据科技创新产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改革商业银行信贷体制,增加科技企业融资管道,弥补科技创新资金缺口,化解金融风险。第一,开发专门面向科技型企业的贷款产品,根据科技企业高风险、高回报、高收益的特点,从成长性、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建立独特的动态风险评估体系。在参考评估静态指标的同时关注动态指标,注重高新企业创新能力、创业者素质、企业成长前景等因素,实时考察与未来考察相结合、财务绩效与发展绩效相结合,以风险——收益对称原则权衡是否对科技企业的进行投资以及投资额度,开发适于中小科技企业研发的长期小额低息贷款,建立专员负责制度,派专人到企业收集研发经营信息,密切关注企业发展情况,根据反馈信息灵活决定贷款数额。第二,在国家层面,建立旨在推进科技发展的政策性科技开发银行,作为科技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支撑体系,根据各科技企业的不同性质,创新运营模式,采用股权投资、政策自主、提供信用担保等形式满足不同的金融需求。第三,在地方层面,允许一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商业银行发展为中小型金融控股集团,作为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撑体系。鼓励它们创新金融贷款产品和服务,根据科技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客户的个性需要,有针对性推广债券融资、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融资管道,鼓励它们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增强自主经营、允许混业经营、差别化定价,允许基于科技企业不同风险状况自主决定贷款利率,以更灵活的信贷体制实现风险收益平衡与科技金融支持。
金融发展理论认为,一个金融体系服务水平的高低标志着这个金融体系发展的成熟程度。美、德等国科技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一国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越完善,科技资源与资本结合的就紧密,科技创新成功的机会就越大。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涉及金融管理、金融决策、金融服务、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一系列金融要素的整体发展创新。就目前来看,加强我国科技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应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市场化改革。深化利率市场化、货币市场化、证券市场化、保险市场化体制改革,以金融市场为载体,打造“技术+融资+产权+保险+担保”联动平台,搭建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尽快成立中国特色的“创业板块”,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直接融资管道。第二,加快风险投资行业发展。放宽风险投资领域,为风险投资方与科技企业、研发机构、政府部门搭建信息沟通平台,规范合作平台,降低合作成本与道德风险。第三,健全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制。依托试点地区建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尽快推出适用于科技企业的评级标准和评级制度,增强科技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同时,建立科技担保基金等政策性担保机构,以政策优惠促进信用担保业的发展,例如对信用担保公司涉及科技企业的担保行为予以资金资助和保证金代偿,激励担保公司为科技企业提供担保,减少科技企业因信用担保缺乏造成的融资障碍。
一国整体的金融环境对科技金融互动能否良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金融生态环境不佳,不仅会影响金融体系有序运转,降低金融服务质量,而且会限制科技金融的有效结合,影响资源整合效率。因此,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与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息息相关。金融环境体现在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制度环境等诸多方面,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就是要构建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治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和较高的金融发展水平。简单来讲,就是要着力于以下几方面:第一,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经济的平稳发展积累金融实力、降低国际金融形势的变幻带来的金融风险、拓宽金融优化改革的空间。第二,改善社会信用体系。“一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是多方面合力的作用,其中,政府诚信是表率,是关键。建立信用经济,规范市场秩序,首要是建立信用政府。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在制度与法规上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政府权力的行使用有法可依,取信于民。同时,要在加强诚信道德教育的基础上严厉打击恶意逃债、逃税等失信行为,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将所有企业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企业信用账户,树立信用企业、信用个人榜样,优化社会诚信环境。第三,加强法制建设,完善金融法律,加强金融司法公正和执法效率,提高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降低司法成本,打消科技企业、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维权顾虑,为金融发展打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股权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方式,对于保险资金提升长期收益水平、控制组合波动风险发挥重要作用。新形势下,保险资金运用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迎来新的机遇。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实现碳中和成为中长期主题、长期低利率环境可能延续、我国迎来股权融资时代的背景下,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新机遇在于具有巨大发展空间和较高确定性的中长期赛道,包括消费升级时代下的消费产业、长寿时代下的大健康产业、科技自主背景下的科技产业、碳中和背景下的新能源产业。
我国经济正在转向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前40年,中国总体处于高速增长阶段,经济增长模式的核心特征是工业化、全球化、城镇化———工业化是本质,对外通过工业化实现了出口导向、融入全球化,对内则通过工业化实现了城镇化。从要素角度看,经济的高速增长依赖于人口红利的释放,并通过高出口、高储蓄、高投资完成资本积累。在这一过程中,房地产、基建及传统周期行业长足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的主导产业。与此同时,城镇化进程恰逢互联网时代的浪潮,我国建成了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产生了近10亿网民,极大促进了互联网相关产业的发展。传统周期行业和互联网产业两条平行的主线共同构成了过去四十年我国产业发展和财富创造的基础脉络。
高质量发展模式下,经济增长模式的核心特征、驱动要素和主导产业均发生深刻变化。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模式具有三大基本特征:一是消费升级,二是长寿时代,三是科技自主。从要素角度看,未来经济增长将更多依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结构优化,同时,工程师红利有望弥补人口红利的消退。需求结构和要素优势的变化推动以消费、健康和科技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蓬勃发展,带来主导产业的切换。
低碳转型是重要的中长期宏观主题,将成为未来四十年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以来,我国一直积极履行碳减排承诺。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宣布我国将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首次在国际社会上提出碳中和目标。然而,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特殊的能源结构与经济结构决定了实现“2060碳中和”目标并非易事。首先,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后期,城镇化率仅有60%,能源需求总量仍处于上升阶段;而主要发达国家实现碳达峰时已基本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可以通过高碳产业的国际转移实现碳减排。其次,我国碳减排路径斜率明显高于主要发达国家,欧盟、美国、日本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分别有71年、50年和37年转型时间,而我国仅有30年。第三,由于经济结构差异,我国工业部门碳排放占比高于主要发达国家,而工业部门电气化程度提升更加困难。第四,我国油气资源相对短缺,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一枝独大,占比超过60%,煤炭产生的碳排放占能源部门碳排放的80%,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对碳中和提出更大挑战。
实现碳中和可带动百万亿规模的投资。根据不同机构的测算,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所需的总投资规模大约在90~140万亿之间,绿色投资年化需求相当于每年约1%~2%的GDP。例如,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测算显示,为实现2℃温控目标,未来30年我国在能源设施新建和改造方面需投资99万亿人民币(按2015年不变价);如果争取实现1.5℃温控目标,则需投资约138万亿人民币。分行业看,新增投资将主要集中于碳排放占比较高的能源(清洁发电、储能等)、交运(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领域,预计占比超过75%。
碳排放强度与经济结构密切相关,低碳转型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方向。一方面,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普遍偏低,美国、欧盟、日本每1000美元GDP排放的二氧化碳在0.20~0.25吨,OECD成员国平均为0.23吨;而进入工业社会的发展中国家碳排放强度则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印度、俄罗斯每1000美元GDP排放的二氧化碳在0.9吨左右,我国为0.68吨,高于世界平均水平0.39吨。发展中国家碳排放强度更大,这与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模式密切相关。伴随产业高端化、精细化转型,单位产值对应的CO2排放也将有所降低。另一方面,低碳转型对消费、科技等产业发展有直接或间接的促进作用。例如,交运领域的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升级,给中国汽车产业带来换道超车的机会,实现了从跟跑到领跑的转变;又如,能源领域大力推进低碳转型,实现了新能源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形成了“全产业链压倒性优势”,改变油气时代对外依存度较高的局面;再如,工业领域低碳转型依赖于技术改进和新技术发展,必将带动相关科技产业的投入和发展。
低利率环境可能延续,对保险资金运用提出更高要求。寿险资金是典型的长期负债资金,在行业资产负债久期缺口较大的背景下,利率长期趋势的变化是影响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的重要因素。主流观点认为,低利率环境可能长期延续。一方面,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经济潜在增速回落、传统行业资本回报率下行,将对利率的顶部形成制约,导致我国利率水平易下难上。另一方面,在后疫情时代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需要关注全球通胀前景的不确定性。但如果缺乏有效的结构性改革和收入分配机制调整,导致主要经济体进入低利率甚至负利率环境的结构性因素不会根本扭转,全球也很难走出低利率的陷阱。当然,人口结构变化导致宏观净储蓄率下降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可能在中期对利率底部形成支撑,我国央行指出将“尽量长时间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保持正常、斜率向上的收益率曲线”,这意味着我国可能不会很快进入类似发达国家的零利率或负利率的状态。
固定收益类资产难以满足收益匹配要求,保险资金必须重视权益类资产的配置。低利率环境长期延续的背景下,国内长期资产供给不足、长期资产溢价补偿不足,固定收益类资产难以满足国内保险资金的收益匹配要求。以保险资金主力配置品种来看,过去三年30年期国债利率平均为3.8%,20年期国开债利率平均为4.2%,均明显低于保险公司长期负债的5%左右的评估成本(以上市保险公司内含价值精算假设衡量)。因此,保险资金资产配置必须注重权益类资产配置,提升长期收益水平,从根本上降低资产负债错配风险。保险公司长期想要盈利,必须发挥长期资金优势,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权益投资、另类投资等,多元化投资收益来源。
经济结构影响融资结构,融资结构决定投资模式。传统经济部门多为重资产行业,可通过资产质押进行融资,因此传统经济模式下催生了“银行体系为核心、债权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在传统产业资本回报率下行的过程中,进一步产生了“高杠杆”的问题。伴随经济结构调整,我国债权融资的高峰时代已经过去。从需求角度看,伴随城镇化进程放缓,传统基础设施和地产投资需求回落,新基建、制造业投资往往更加依赖内源性融资或股权融资。从产业角度看,新兴产业成长空间大但个体不确定性高,债权人承担高风险但无法分享高回报;同时,新经济的产业组织模式也发生了极大变化,资本开支主要集中于技术、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缺少厂房、土地等可用于抵押融资的固定资产,因此无法大量依赖债权型融资。股权与“新经济”的内在发展逻辑更加契合,未来将迎来股权投资时代。
与此同时,资本市场法制化、市场化和机构化是大势所趋,以“注册制”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改革深入推进,有助于股权投资者形成稳定的退出预期、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改善投资者长期回报水平,将促进股权投资的发展,也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权益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我国是缺少长期资本的国家,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本金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大有可为。根据Willis Towers Watson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球养老金资产规模达56.5万亿美元,占当年全球GDP的64%。在已披露各类资金管理规模的全球前500大的资产管理机构中,长期资金(包括主权基金、捐赠基金和退休金)占比超过60%。与发达国家养老金、捐赠基金和家族信托等成规模的长期资本相比,我国则缺少长期资本。我国的机构投资者中,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虽然投资期限较长,但由于较强的短期考核约束,无法开展股权投资;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缺少长期负债,很难充当长期资本金的角色;目前仅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能够较好发挥长期资本金作用,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大有可为。
查理芒格曾说,成功的投资有两个原则,一是选择在鱼多的地方钓鱼,二是永远不要忘记第一点。保险资金的股权投资也同样适用。在高质量发展和碳中和背景下,“鱼多的地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也正是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新机遇:一是消费升级带来的自主消费品牌崛起;二是长寿时代推动医药、养老等大健康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三是科技自主创造巨大的科技行业成长空间;四是低碳转型对能源结构产生颠覆性变革,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而从国家战略需求來看,科技是重中之重。
工程师红利接棒人口红利,为科技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人口抚养比于2010年前后出现拐点,意味着人口红利逐步消退,但工程师红利有望取代人口红利,继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国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口近2.2亿人,过去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累计培养了超1亿大学生、790万研究生。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截至2018年,我国科研人员数量达182万人,超越美国位居全球之首。工程师红利接棒人口红利,为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等科技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中美“战略竞争”的序幕已经拉开,科技是重中之重。短期内,美国的科技封锁对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但同时明显增强了我国在关键领域实现自主可控的诉求,加速了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底层技术国产替代。“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在一系列政策支持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下,相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有望实现突破,推动高科技产业跨越发展。从长期看,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信息等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可能引发产业发展和人类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也是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跃迁的历史机遇。近年来,我国研发支出占GDP比例不断提升,但仅达到世界平均水平(2%左右),明显低于美国(2.8%)、日本(3.3%)和韩国(4.8%),未来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此背景下,芯片、机器人、信息系统等高技术领域将长期受益。
保险资金期限长、体量大、来源稳定,在把握产业中长期投资机会、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具备优势,在高质量发展和碳中和背景下,在科技领域具备较好的投资机会。
对保险资金和保险资管行业而言,仍需持续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建设。
权益资产长期回报一枝独秀,但高回报伴随高波动。如果能够通过权益法股权、未上市股权、基础设施股权、私募股权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布局,则可以有效降低短期波动风险。
洞见驱动投资,在细分领域做专业的事。新经济部门的产业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型较传统产业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作为长期资金,要注重培养把握核心赛道投资机会的能力,提升对于重点行业的洞见和认知。对于没有形成认知优势的行业和领域,可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进行布局。
作为金融资本,保险机构对新兴产业的理解和认知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通过一级市场投资,能够在产业发展初期就进行研究、投资和布局,才可能跟得上新兴产业的快速迭代和发展;通过二级市场联动,能够直接观察市场对于新模式、新业态定价逻辑的演变,可以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重仓明日之星的投资机会,同时更好地把握股权投资的退出时机。
有效的投后管理是股权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价值创造的重要环节。保险机构和保险资管机构应当建立专业的投后管理团队,做好增值服务与前瞻性风险管理,为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保驾护航。
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银行、企业、金融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的协同参与,共同努力。必须基于我国当前金融体制的现状,针对科技金融结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资金、政策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加快金融创新与体制改革,构建切合国情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为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科教兴国战略的落实,科技产业和金融体系的共同繁荣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