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的对象是各种不同的风险,当然主要以纯粹风险为研究对象,而且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其实,风险的基本内容就是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可以用概率加以刻画:当概率值为零时,不确定性也为零;当概率值变大时,不确定性也会增加,直到概率值变为平均值时不确定性达到最大(帕克·雷.农业保险——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理论·实际和应用)。
不确定的情况有几种:一是人们从事的一项活动会有多种可能结果,当行为主体未掌握所从事活动的全部信息时就无法确切地预知最终会发生何种结果,但可以知道的是每一种结果可能出现的概率。二是人们对所从事活动的多种结果和各种结果发生的概率都不可知。据此,可将不确定性的程度划分为如下表所示的几个等级:
不确定程度的等级
第四级 |
结果和概率均不可知 |
第三级 |
结果可知,但其概率无法客观确定 |
第二级 |
不知哪种结果会发生,但每种结果及其概率均可知 |
第一级 |
结果可以精确预测 |
那么,本项研究的研究对象——农业自然风险,是否满足了风险管理研究对象的上述条件呢?首先,农业自然风险造成的结果只有损失可能性,而不会带来收益。因此,农业自然风险属于风险管理理论所要求的纯粹风险的一类。其次,迄今为止,人类对于自然风险的掌握还处于认识初期,对于自然风险的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还没有系统地掌握。农业自然风险事故客观地存在着,但这种不幸事件何时何地发生,致害于何人,造成何种程度的损失,通常都是无法预知的。按照表3.1中划分不确定性等级的标准来说,农业自然风险应该属于最高等级的不确定性。这样一来,农业自然风险也充分满足了风险管理理论对研究对象必须具有不确定性的要求。
因此,风险管理理论可以作为农业自然风险管理研究的理论基础,本项研究余下部分的研究将基于风险管理理论而展开。
解读风险的内涵是进行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关于风险的定义,迄今还没有统一的说法。至今尚无统一的风险定义,主要是因为风险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含义。
风险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一般说来,人们用风险一词描述具有不确定结果的情况。此外,风险还可以指某种情况下的期望损失。例如,保险市场中所谓的高风险人群,指的就是保险公司承担损失的期望值较高。总的说来,风险有时是指相对于期望值的变动,有时是期望损失值本身。本项研究中风险的含义,主要指第二种情况,即指期望损失值本身。
与保险学相比,风险管理理论的产生时间较晚,是在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产生了风险管理这一学科。催生风险管理产生的直接导火线是1953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自动变速装置厂发生的一场大火,为其造成了300万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1亿美元的间接损失。为了避免事件发生的不良后果,减轻风险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即降低风险成本,人们引用管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规避风险,于是风险管理学科便应运而生。
风险是有成本的,较大的风险——不仅可以指较大的期望损失,而且还可以指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意味着较高的成本。风险管理正是为了降低风险所带来的成本。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活动。
风险管理通过考虑不确定性及其对目标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为行为主体的决策及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支持。风险管理旨在保证行为主体恰当地应对风险,提高风险应对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行动的合理性,有效地配置资源。
通常认为,风险管理的过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着四个过程构成。这里以“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中所提出的风险管理过程的划分标准将风险管理过程划分为:明确环境信息、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与检查这四个实质性阶段。
明确环境信息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在这第一步中需要明确经济主体的风险管理目标、范围和准则。
作为风险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评估提供了一种结构性的过程以识别目标如何受各类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并从后果和可能性两个方面来进行风险分析,然后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
风险评估活动旨在通过提供基于事实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通过风险评估,经济主体及有关各方可以更深刻地认识那些可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风险以及现有风险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为确定最合适的风险应对方法奠定基础。
风险评估包括识别、分析和评价三个过程。该过程的开展方式一方面要取决于风险管理过程的背景,另外一方面还取决于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所使用的方法与技术。考虑到各类风险的原因及后果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风险评估工作通常会涉及多学科的综合应用。
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找出风险,这就是所谓的风险识别。未被识别的损失风险很可能会导致经济主体无意识地自留,这种做法可能不是最优的。经济主体能够正确而全面地识别自己面临的风险,是决定其风险管理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风险识别的方法有许多种,最常用的风险识别的方法是风险清单,此外还有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法和事故树分析法等等。
风险分析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其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的风险处理手段的选择提供支持。
风险评价不仅要考虑风险主体的整体风险,而且还要考虑其包含的各种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还要考虑到风险主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风险管理过程
完成了风险评估工作之后,下一步就是要选择风险应对手段了。所谓的风险应对是指,采取具体措施对风险加以管理。风险应对手段主要包括控制型风险应对手段和融资型风险应对手段。控制型风险应对手段是指在损失事件发生之前或发生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的行动。例如,建筑物内安装烟雾报警器、自动喷淋系统;饭前洗手等等。控制型风险应对手段既可以是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为目标,也可以以降低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为目标。然而,人类对风险的预测不能做到绝对准确。控制型措施安排好之后,剩余风险就需要通过融资型风险应对手段来加以管理。与控制型风险应对手段的“防患于未然”的主旨所不同的是,融资型风险应对手段是一种事后的财务安排手段,一旦损失事件发生,就可以获取资金来弥补损失。本项研究第六章中的对农业自然风险的分散机制的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融资型风险应对手段。
风险管理过程的四个阶段,即明确环境信息、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与检查,是一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过程。因此,我们也可称其为风险管理周期。
上述风险管理的一般过程给出了进行风险管理时的主要思路。虽然自然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单位都具有自己的独特的风险特征,但无论这些风险单位之间存在着多么大的风险差异,它们要进行风险管理都需要这些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
在风险管理理论框架的指导下,可运用各种风险管理手段,特别是财务型风险管理手段,化解、分担农业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在农民生活稳定的前提下,尽可能补偿、保障发生农业风险后,生活水平不降低或少降低;保持、恢复企业正常经营,维持经济基本运转;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则是要促进保险公司自身及保险业的正常有序发展,积极开拓新险种,探索新的经营方式,提高自身竞争力;政府则要在理论指导下,协助各方稳定生活、经营,并保障基本的国计民生,维护国际声誉。
风险的分散在客观上有两种,即风险在空间上的分散和在时间上的分散。
风险在空间上的分散,是指保险人通过在足够广大的地区开展业务,使局部地区发生的风险可能在全部农业区域内得以分散,在同一年内保持保险人财务的稳定,并在年际之间波动不大。从某一年看,保险人的经营即可得到:预期收益=预期赔付额+预期管理费用+预期平均利润。保险人不断扩大某一险种的覆盖面,增加其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开拓新险种。使风险损失在多险种间分散;以及向其它保险机构进行分保或接受分保业务,都是保险人从空间上分散风险的具体手段。
风险在时间上分散是指保险人在某一地区通过在足够长的时期内开展业务,使得长期预期总收入与总支出保持平衡,以保证保险人在长期中的财务稳定。从某一年看,保险人的经营,支出率波动很大,极不稳定。但在一段时期内的总亏空与总盈余可以相互抵销,从而使一段时间内的总支出率趋于1。保险人依靠时间分散风险,必须有强大的自由资本做后盾。如果遇到连续多年的高赔付,积累起来的盈余基金不足以支付时,就必须有一笔资金从外部投入。保险人利用时间来分散风险的主要方式,是计算某一险种的费率时将多年的损失平均分配于各年,平均收取保险费。选择同时承保具有不同季节性的风险或保险标的,例如承保了一种主要的夏季作物,再选一种主要的冬季或春季作物一起承保,这也可使风险在一年里得以分散。
保险人在经营业务时,往往将空间分散和时间分散两种方式相结合使用,其中,风险在空间上的分散方式更为重要。
尽管交易费用思想的意蕴在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那里见其肇端,但直到1937年科斯《公司的本质》一文发表之后,才第一次开辟了经济学交易费用分析的新思路。广义上说,交易费用是鲁宾逊的一人世界不可能有的费用。一人世界没有交易费用,这些费用是在多人的社会才出现的。制度经济学家科斯认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使用价格机制是存在成本的,也就是交易成本。他认为交易成本是为了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付出的成本,以及围绕交易契约所产生的成本。科斯(1960)指出,交易成本是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成本。威廉姆森(1986)则认为,交易成本分为两部分:一是事先的交易成本,即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责任等所花费的成本;二是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所存在问题、从改变条款到推出契约所花费的成本。德姆塞茨认为,交易是有成本的,交易成本包括两个大部分:一部分是显性成本,如各项手续费、佣金等;另一部分成本是隐性的,这种交易成本隐藏在成交价中。
交易成本理论为农业保险的高成本特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视角。张五常在其《佃农理论》中有一段关于农业保险的表述:“如果第三方(保险公司)给预期的平均产量保险,合约当事人就会选择定额合约,并愿意向承包人支付一笔款项,只要这笔款项不高于所节约的交易成本加上一笔奖励金。但是,如果政府不积极介入的话,我们很少发现有这样的保险。原因或许是,经营这种保险业务的费用高得令保险公司负担不起:保险公司不仅要核实作物的实际产量,而且还要核实非土地投入的数量”。这是迄今为止较为鲜见的从交易成本视角对农业保险运行成本的分析。
在农业保险市场上,保险人不仅难以获取与保单有关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而且还面临着众多财富与资产匮乏的小型农户,其结果是,农业保险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在展业(事前)、承保(事中)和理赔(事后)的全过程中都会大量存在。
产权是一个外来词,简称财产所有权、财产权或财产权利。一般认为产权是由一束权利组成,具体由哪些权利?对这些权利不同的经济学家有不同的解释。埃格特森认为,产权“第一是使用一项资产的权利——使用者权利,即规定某个人对资产的潜在使用是合法的,包括改变或销毁这份资产的权利。第二,是从资产中获取收入以及与其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第三是永久转让有关资产所有权的权利,即让渡或出卖一种资产”。虽然经济学家对权利束的划分标准不一样,但根据现有的文献,都把产权构成归结为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四种基本权利。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权是指产权主体把产权客体当作自己的专有物,排斥随意侵犯他人自由的权利。使用权是指产权主体使用财产的权利。收益权是指获得资产收益的权利。转让权是指以双方一致同意的价格把所有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的权利。产权效率是产权的功能表现,产权的最重要功能是外部性,产权通过外部性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即产权的内在化。除此以外,产权还有两项其他功能:一是产权激励和约束的功能。产权界定如果清楚,产权主体经过努力就能得到明确的期望收益。产权激励还促进了产权主体有效约束自己的行为,产权的这种约束也会刺激产权主体尽最大努力优化资源配置。二是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从市场运行的角度看,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是理性的设计,是不同主体之间相互博弈的运动过程,只有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这些不同主体才有可能配置资源。
改革开放初,我国的农地改革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核心,实行了“耕者有其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了提高农业生产和解决温饱问题的目标,但形成了小规模分散经营更严重的管理模式。我国农户平均经营面积不到日本、韩国的一半,仅相当于1/332的美国和澳大利亚1/7702。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在分散的小规模生产和现代大农业之间的国际竞争中显然处于劣势,农地产权制度在我国有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现行土地所有权者对土地使用权界定不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在此规定下,现实中的“集体所有”大多数为村民小组所有,但也有地权界定不清楚造成土地集体所有权虚置。 第二,国家、集体和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关系不清楚。在很大程度上,国家依靠行政命令实行着集体对经营权的处置权利,即正确限制种植权和收益权。第三,还没有完成土地制度改革的法律基础。政府政策替代法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不能提供一个稳定的预期。
一些灌溉渠道、水利工程、道路等公用品资源由于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化导致现在无人负责,同时也存在使部分公共土地资产和使用设施“免费搭车”现象。因此,影响这部分农业供给的公共产品管理逐步衰弱。
现行的土地产权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但这种关系行政性强烈,甚至包涵宗法性,因而使财产关系在市场机制运作中缺乏自我稳定性,进而影响农民对土地的预期,最终也减少了农民对土地的投入。
农业风险不仅给农业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也给农业从业人员带来巨大的收益风险。我国的农业风险防范应以农业生产者为主导、以农业保险市场为辅助,旨在建立全面合理的农业风险预警、分担和补偿机制,切实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规模狭小、经营分散,仍以家庭承包为主,其结果是致使农业经营者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非常薄弱。农业风险的分担主体主要有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经销商和农产品消费者等。
农业风险系统分担框架
因此,只有提高分散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才能形成与风险抗衡的合力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切实提高农民防范和分散农业经营风险的能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包括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与之相适应,应加快培育专业种养大户、专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并使其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御农业生产风,促进农民有序转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是指产权独立的决策实体把产供销各个环节纳入到统一的管理机构,形成了集企业管理、服务和生产于一体,内部相互关联的经济实体。
通过合同形式将农业关联企业和农民之间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不改变各方联盟的独立运营,把合同作为一个制度和法律保证,界定利益关系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
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坚持自愿、自主、自助和平等的原则,逐步向产前和产后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一体化或社区一体化的专业性产业组织,一般没有垄断资本进入农业。
一些地方政府鼓励商业企业投资,将部分农贸市场改
为生鲜超市,使企业成为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商业企业不仅仅做农产品的最终销售端,而是将他们的触角延伸到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准确,要正确处理好推动与不强迫、扶持与不干预、参与和不包办之间的关系,给予优惠政策,在财政、教育和技术上给予资助或帮助,以此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一是互惠互利,能人大户带头兴办,能人大户可以从松散合作逐步走向和一般农民密切合作。二是农民自愿联合。鼓励农民自愿联合,发展互助合作,组成一个合作组织,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成熟一个根据需要发展一个,在发展中规范,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通过立法和政府的监管,明确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性质、功能和操作模式,确立其合法性,明确其法律地位,使其规范化和法律化。
建立和完善财产管理、工作会议、会员缴纳会费、项目责任和奖励等制度,提高会员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内部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加以设置,业务量大的企业可以多设,小型企业可以少设,不能套用一个特定的模式。
理顺管理体制,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培训,普及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知识,抓好试点,推广成功经验。
目前我国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全国耕地仅为1.23 亿 hm2,而人均耕地0.094 hm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40%。由于对土地的低水平利用,耕地不断减少,土壤退化,人口逐年增加并绝对过剩,粮食缺口趋于扩大。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13 个严重缺水的国家之一,人均占有量只有2098m3,在世界排名中居 88 位,全国有 400 多个城市缺水,水资源的严重缺乏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困难。因天灾、开荒、建设等原因全国森林植被遭破坏严重,我国森林资源覆盖率为 20.36%,只相当于世界水平的 27%,并引起水土流失严重,导致水旱灾害频繁,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伴随着人口的速猛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水土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据有关统计调查资料显示,全国1200多条河流中受污染的河滩河流超过850条,60%左右的水质与饮用水标准不符,污水灌溉农业,土地生产力迅速下降,粮食每年减产1000万吨,受污染的耕地达2000万hm2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体力劳动无人问津,土地荒漠成为普遍现象,水利失修年久,防灾抗旱能力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风险的防范能力。
由于目前我国人口增长问题仍然突出,因而无法避免人口素质低的现状。事实上,人口问题不仅与生态环境的改善联系紧密,而且还和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只有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坚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相结合,才能努力提高人口科技素质。当今世界,经济领域的竞争方向是科技和人才之间的竞争。
借助政府力量,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加大《环保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从立法角度降低污染,坚持分散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努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城市工业布局。
高耕地质量。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改善。从严控制对耕地的占用,必要时采用经济、法律和政治手段依法予以整治。
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保持粮食产量的可持续增长。从改善生态环境入手,逐步实现退耕还林,推行农业复合经营。
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与现实条件,在我国防范农业风险不可避免地受到如下多种特定条件的约束。
长期以来,由于制度原因我国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民的乡土观念较强,相反流动意识不强,一般不轻易搬迁。农业人口众多的我国,拥有较多的山地、丘陵,可用于耕种的面积非常有限。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与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农产品的越来越激烈,从而加大了农业风险。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主要由政府来安排农业生产,农民只管生产劳作,农产品主要用于满足自主消费,不需要管销路。由于这种模式的生产方式存在时间长,因而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入WTO后,国外农产品不断进入国内市场,农民盲目生产的产品面临更大的冲击,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推崇节俭美德,农民具有根深蒂固的节俭观念,只有认为非常必要时,他们才会进行投资。而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大,投资收益回收期长,不能立竿见影,故农民投资不多。例如,毕业生在高校毕业后难找工作,还需要大笔投资,加上基础教育效益不直接,农民教育投入偏少。又如,新型生产资料对人体和生态都有好处,但直接利益关系不明显,且一般成本较高,农民不愿使用。这些原因最终导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生产投资明显乏力,农业人口文化素质低,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偏低,不能适合市场发展的需要,从而加大了销售风险。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经营,具有规模狭小、资金不足、设备差,在市场经济中始终处于弱势,需要联合起来。但长期以来,农民与外界交往很少,防范心理强,沟通意识差,如果有问题,农民一般会首先求助于亲属、家庭,最远一般也不出村。让他们和没有打过交道的部门结成联盟,在市场经济中共进退,确实是个很大的难题。
受国家有关政策与制度的约束,农民生活水平较低的状况很难加以改变,他们安于现状逐渐适应这种市场形势。由于农业生产的这种特点,农民很少与外界
进行沟通。国际经济形式的变化日新月异,但许多农民仍然我行我素几乎没有的触动,农民不能主动搜集信息,也不能防患于未然,对农业风险的化解非常不利。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农村资金由于生息逐利的要求逐渐集中到城市或非农产业,本无可厚非,但这更加剧了农村资金的短缺,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风险管理的发展。
目前,世界各国农业科研投资平均约占农业总产值的1%,一些发达国家已高达5%以上,而我国只占0.2%左右。从农业科技力量来看,由于经费紧张,一些地方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难以开展工作,推广队伍不稳定,科技人员严重流失。从农业科技成果看,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常规性科技和一般高新技术成果多,科技成果鉴定的多,相反高新科学技术成果和具有突破性且重大开发价值的应用性科技成果少,转化率高和应用范围大的科技成果少。总之,由于我国对农业科技及教育投入不足,不能形成较强的协作攻关能力,使有限的农业投入也未能产生应有的预期效果,这种状况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在国际上表现为受农产品技术壁垒的限制。
对于农村消费和需求结构的变动,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准确预测,但一次性投资会很大,收集、处理和发布这些信息的外部效应也很大且与用户的分享一般以供给的边际成本为零。由于农村信息投资回报严重滞后,加上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往往导致政府热衷于投资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产品和“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而不愿提供期限长但具有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不愿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发布等“软”公共产品。此外,信息投资收益存在的外溢性抑制了许多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政府的投资行为,导致政府投资明显不足,信息基础设施更少,信息服务严重不足,从而农民对信息和服务的认同率更低,信息利用率不高。对农业信息服务企业来说,因政策因素的影响,向银行贷款困难,他们只能依靠个人家庭储蓄或从黑市拆借,融资成本高。因此,由于受规模和资金限制,很难直接面对农户开展信息服务。
“分摊风险、补偿损失”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即少数直接遭受风险事故农户的经济损失由大多数处于同等风险条件下但没有遭受损失的投保农户共同均摊。而农民由于资金短缺,支付能力弱,预期收益不高,尽管农业保险费率较低,但农民仍然负担不起,结果一旦风险事故发生,遭受的损失对农民而言仍然是毁灭性的。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 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在制度层面上已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其中,最显著的标志有二个:一是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2001年我国顺利加入WTO。制度变迁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也直接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的微观基础与宏观环境, 从而对农业风险也产生了深刻影响,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市场风险从无到有、日趋复杂,逐渐成为主导农业风险的因素。第二,农业风险呈现多样化,各种风险因素参差交错,我国农业生产已进入一个“高风险”时代,从而使农业风险的管理问题也变得更为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构筑一个系统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第三,农业保险市场日趋壮大,农产品期货市场初具规模,农业风险管理模式逐渐走向市场化。第四,农业风险管理手段日趋多样化,出现了如“订单、合同”农业、“垂直一体化”、种养殖业保险等风险管理手段为我们构筑现代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提供了工具基础。
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产权不明晰。集体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农户是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但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最终处分权既不属于集体也不属于农户,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土地的流转。此外,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国特殊的城乡户籍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以及工农产品之间的“剪刀差”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经营流转市场的发育,即严重影响了农地的合理流转。
我国土地的主要功能是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在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村环境下,要让农地实现自由流转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土地市场的支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而目前我国农村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士地流转市场的形成。
尽管自1958年以来,我国的户籍制度从严格管制走向逐步放松,但是,总的来说,仍然受到严格控制。这种严格的户籍制度,存在许多不足和弊端,主要表现在:第一,严格限制了农民的就业选择空间,农民进城打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或 “永久居民”,就业就会受到很多限制。第二,导致农民不能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教育,这阻碍了农民素质的提高,导致其人力资本或能力贫困。第三,较强的经济强制,农民进城要付出更高的代价,这限制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也阻碍了农民进城创业。
在接受教育的机会上,农村居民受到不同程度的制度性歧视,很难与城市居民平等,农业劳动力资本相对贫乏。例如,全社会的教育经费开支中,城市占了77%,农村只用23%。在义务制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平均使用的公共经费只相当于城市的30%左右。现在的高等教育制度也歧视农村户口,农民很少有机会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培训。总之,要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机会,农民必须付出更高昂的教育成本,而且择业机会也要少很多。简而言之,现行的教育体制不仅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移转,也使农民在就业上与城市居民没有平等竞争的机会,阻碍农业劳动力提升人力资本,毫无疑问,也降低了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在农业信息发布上,尽管国家和各省级制定了一些制度和规范,但不是很完善,特别是在信息发布日历、标准、规范和立法方面仍很滞后,这直接影响了信息发布的权威和效率。从具体运行来看,我国目前的农业信息发布受到行政过度干预,特别是对粮、棉、油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预测信息层层把关,一般要由各级政府领导确定产量等数字,导致信息的非科学性。数字的不准确和不规范,会直接影响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目前,我国与信用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尚未建立,信用立法严重滞后。在立法方面,我国已经颁布并规定了诚实守信原则的法律只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刑法》对诈骗等失信的犯罪行为处罚不严,造成“守信收益不公、失信成本低”的社会现象。此外,法律执行不得力。在当地企业和政府的影响下,司法过程中一些基层法院有意偏袒本地企业,从而缺乏公正审判,所有这些原因都会导致失信行为泛滥。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诸如《土地管理法》等,但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仍然缺乏权威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对流转的形式、利益分配、利益保护以及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准入等都缺乏明确而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虽然中央已明确提出允许土地使用权流转,但在实践中还缺乏土地流转的标准据。
另外,近年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原有的法律、法规中不能与WTO有关规则完全相符,从而导致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土地流转关系不完善,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增大。
农业风险防范是一系列活动的集合,包括农业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分担和转移等。并且,在农业风险防范的实际操作中,它们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进行的。
要对农业风险进行防范,首先要找出风险,这就是所谓的风险识别。未被识别的损失风险很可能会导致经济主体无意识地自留,这种做法可能不是最优的。经济主体能否全面而正确地识别自己面临的风险,直接决定了其风险防范能否成功。
风险识别是风险防范的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只有全面、正确地识别各经济主体所面临的风险,风险衡量才能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才有意义。风险识别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人们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地、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风险识别包括感知风险与分析风险两个阶段。其中,感知风险即了解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分析风险即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是风险识别的关键。这是因为只有通过感知风险,才能进一步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寻找可能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为拟订风险处理方案、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服务。
农业风险识别主要是对农业风险进行的调查和分析,即在农业风险出现前或出现时,系统地、连续地收集识别风险源、风险危害、风险损失等方面的信息。我国农业的生产、供应和销售条件在各个时期变化都很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再加上我国人口持续增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农业资源相对短缺。因此,对我国农业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对农业风险加强防范对缓解农业资源稀缺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农业面临诸多风险,并且通常这些风险不是孤立存在的,例如自然风险的变化可能会引起技术风险, 而一项技术能否转化为经济效益, 最终还要取决于市场需求, 因此技术风险有时又与市场风险交织在一起。
风险源是指那些可能导致消极后果和危害的因素和来源。包括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内的任何一个经济组织必须面临的各种可能的风险源主要有:物质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操作环境和认识环境。
这是最基本的风险来源,如地震、干旱、洪水、泥石流和病虫害等灾难都可能导致损失。
农业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因素主要是指我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出台的各种新政策,比如建立市场经济、政策调整、国家对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的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收入水平和市场需求状况等。
不同领导者新上任可能会改变或采取某一学派的政策主张从而对农业政策产生重大的影响。各级政府对某些产业政策、货币政策、财税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进行的修订等都会使农业面临不确定的风险。
当一个国家处于变革时期,相当一部分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往往来自司法系统。不但奖惩标准不断变化,而且司法系统自身也处于不断变化调整之中,并制定出一些新的司法标准.这些标准对农业来说一般很难事先预料因而面临不确定性。从国际范围来看,因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标准大相径庭,情况会更加复杂,不确定性也更高。
社会结构和制度的不断变化和更替以及由此产生不同的道德、信仰、价值观和行为等是农业风险的另一种来源。
主要是指农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包括操作不当或对设备、材料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风险和财产损失的不确定性。
任何一位管理者都不可能做到全知全能,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观和理性。一位管理者即使有良好的理论知识,但不一定具备良好的发现、理解、评估和确定风险的能力,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距是产生风险的重要原因。
农业风险识别的方法有许多种,如风险清单、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法和事故树分析法等等,最常用的是环境分析法、专家调查法、保险调查法和数理分析法。
对农业面临的内部和外部环境进行系统分析,由此来判断环境和气候的变化对农业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潜在损失。农业的内部环境主要是指组织内部的治理结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等等。农业的外部环境则是指自然资源环境、制度和政策环境、市场供给和需求状况、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产业的经营状况等。
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实地调查或访谈,了解信息,然后讨论、分析,并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识别潜在的风险。在决策过程中集中所有智慧用于科学预测,即所有参与者之间相互匿名,统计处理各种反应的反馈,从而使风险识别反复试验更科学。
组织委托保险咨询公司、保险公司对各种保险财产的潜在损失和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赔偿责任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并向企业提出可自保的项目和应该向保险公司投保项目的建议。
通过相关数据、图表、曲线等,对某一事件或某一企业的状态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对引起风险因素的关键因素和影响程度进行识别。采用这种方法的优势主要在于:可以对风险和损失事件进行全面检查筛选、监测和诊断,从而可以达到实现全面认识风险、识别风险的目标。
农业风险衡量(Risk Measurement)是对农业特定的风险,测定其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农业风险衡量一般在农业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农业风险识别,发现农业生产经营者面临的风险,弄清农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因素,确认农业风险的性质,并获得了有关数据。农业风险衡量主要是通过对这些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得到关于损失发生概率及其程度的有关信息,为选择风险处理方法,进行正确的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农业风险衡量以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或强度,Severity) 为主要测算指标,并据以确定农业风险的大小或高低。农业风险衡量一般需要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必要时借助电子计算机来完成。衡量农业风险的大小,关键在于估计损失概率、损失期望值和损失幅度。
损失概率是指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确定损失概率是农业风险衡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损失频率实际上是损失概率的估计值,在风险衡量中常常是通过对损失频率的计算来达到估计损失概率的目的。损失概率在风险衡量中有两种说法:一是侧重于时间观念的时间性说法(Temporal Interpretation),在农业再保险的事故超赔分保的层次划分中常采用这种。二是空间性说法(Spatial Interpretation),这种说法侧重于特定期内遭受损失的风险单位数,是众多风险单位在空间上的平均结果。在采用此种说法时,应注意观察的农业风险单位应该是相互独立和同质的。
损失期望值表示某一时期的平均损失,它可以通过损失数据的算术平均数来估计,如果已得到损失的概率分布,则可精确计算出来。损失期望值在保险经营中常常用于制订纯费率,而在其他经济主体中,风险管理人员常用于拟定风险处理方案说明如果不进行风险处理,那么经济单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每年(月、季)将承担相当于损失期望值大小的损失,尽管对某一特定年(月、季)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能并不是损失期望值。如果经济单位拥有的过去损失资料比较稳定,实际损失与期望损失相差不多,此时可根据期望值的大小考虑安排保险,或者自留,或者研究损失发生的原因以及是否有办法控制损失的发生。相反,得到的损失期望值可信度降低,此时应结合标准差等其它指标,来考虑安排农业保险。
损失幅度是指一旦发生致损事故,其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值。根据农业生产和经营者自身特点,用不同的方法来衡量损失幅度,其中最基本的是估测单一风险单位在每一事件发生下的最大可能损失(Maximum Possible Loss) 和最大预期损失(Maximum Probable Loss)。最大可能损失是一种客观存在,与人们的主观认识无关。而最大预期损失则是一种与概率估算相关,即与人们的主观认识有关的概念,它随着人们选择的概率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最大可能损失不会低于最大预期损失。估测最大预期损失较为困难,但也最为有用。当然,仅估测最大可能损失与最大预期损失是不够的,有时还需要估计年度最大可能损失和年度最大预期损失。由于损失概率往往较小,而一旦发生造成的财务负面影响对经济主体来说却常常又是可怕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因此,估算损失幅度比估算损失概率更为重要。但是,并不是说任何情况都是如此,有时估测损失概率比估测损失幅度重要。
估测每年风险损失事故发生的次数是确定损失概率的一个重要方法,损失次数可使用二项分布、泊松分布等来估计。
估测每次事故的损失金额,可使用一些概率分布,如正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和帕累托分布等,这些分布将会给出一次事故中损失
年总损失金额是指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风险单位在一年中因遭遇相同风险所致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总和。估测年总损失金额同样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年平均损失多少;企业遭受特定损失金额的概率;“严重损失”将发生的概率。
在风险识别、风险衡量之后,农业经营者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地控制这些风险以达到减少事故概率和损失程度之目的,这是农业风险防范的实质性步骤。
农业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基础上,针对农业所存在的风险因素,积极采取控制技术,以消除风险因素或减少风险因素的危险性。在事故发生前,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在事故发生时和发生后,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风险单位预期损失的目的。因此,农业风险控制的本质是减少损失概率或降低损失程度。农业风险控制的技术和工具主要分为:风险规避、损失减少和信息管理。
风险避免是某一活动或拒绝承担某种风险以回避风险损失的一种控制方法。风险避免是各种风险处理技术中最简单亦较为消极的一种。也就是说,一种风险被完全地避免后,就不可能产生损失,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去阻止损失的发生,减少损失的程度,或为了损失而预备基金。风险被避免后,其损失的可能性即为零。风险避免有两种常用形态:一是将特定的风险单位予以根本地免除,可免除因此所导致的责任风险。二是中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应用以上两种方法均可以达到避免的效果,但并非事事都能避免,在风险处理技术中,风险避免的方法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相对于风险避免而言,损失控制是一种积极处理农业风险的手段。所谓损失控制,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不愿放弃也不愿转移的风险,通过降低其损失发生的概率,缩小其损失发生的程度来达到控制目的的各种控制技术或方法。通常通过改变风险因素,改变风险因素所在的环境,改变风险与环境相互作用机制和实现资产结构多样化,尽可能选择多样的、彼此不相关或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降低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程度等活动使损失减少。损失控制是为了积极改善农业风险单位的特性,使其能为农业生产经营所接受,从而使农业不丧失获利机会。因此,相对于风险避免而言,损失控制在控制法中更为重要,也是最适用农业风险防范的一种手段。损失控制一般选择安全教育、损失预防、损失抑制三种风险处理方法。
分散是风险控制的另一种对策。它通过增加风险单位的数量,将特定的风险在更大的样本空间里进行分散,以此来减少单个风险单位的损失。风险的分散在客观上有两种,即风险在空间上的分散和在时间上的分散。
风险在空间上的分散,是指保险人通过在足够广大的地区开展业务,使局部地区发生的风险可能在全部农业区域内得以分散,在同一年内保持保险人财务的稳定,并在年际之间波动不大。如保险人不断扩大某一险种的覆盖面,增加其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开拓新险种,使风险损失在多险种间分散;以及向其它保险机构进行分保或接受分保业务,都是保险人从空间上分散风险的具体手段。
风险在时间上分散是指保险人在某一地区通过在足够长的时期内开展业务,使得长期预期总收入与总支出保持平衡,以保证保险人财务的长期稳定。保险人利用时间来分散风险的主要方式,是计算某一险种的费率时将多年的损失平均分配于各年,平均收取保险费。例如,选择同时承保具有不同季节性的风险或保险标的,可以使风险在一年内得以分散。
保险人在经营业务时,往往将空间分散和时间分散两种方式相结合使用,其中,风险在空间上的分散方式更为重要。
风险转移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农业风险控制手段, 它让某些没有遭受损失的人或机构来共同承受损失的负担。风险转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 通过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来转移会导致农业风险和损失的活动,这种转移类似于风险避免,但并不等同于风险避免,因为这种转移必须将风险转嫁给别人;第二, 风险的财务转移(这里的受让人不是保险人),如一个经济单位通过同另一个经济单位订立合同,发生损失时,受让人为其负担损失。
农业风险防范的总目标是以最小的风险防范成本获取最大的安全保障。这里所说的成本,是指在农业风险的防范过程中,各项经济资源的投入,其中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乃至放弃一定的收益机会。人力资源方面,包括建立专职风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风险管理人员,甚至必要时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物力资源方面,包括为预防和减少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而配置必要的技术设施等;财力方面,除了与人力、物力直接相关的投入外,还有对农业风险进行财务处理的支出,如保险费、自保基金机会成本的丧失、借款利息支出等;此外还有忧虑价值。至于安全保障,则是指对农业风险进行防范的效果。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使农业风险损失减少;二是农业风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能及时充分并有效地得到补偿。如若考虑投机风险的管理,则还要包括投资收益获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因此,为了实现以最小的农业风险防范成本支出获取最大的农业安全保障这一总目标,必须在权衡防范成本与风险成本的基础上,坚持成本与效益比较的原则。
农业风险防范的具体目标可以分为损前目标和损后目标。其中,损前目标是风险事故发生之前,风险管理应达到的目标,它可以分为经济目标、安全系数目标、合法性目标、社会公众责任目标。但是,最完美的风险防范机制,也不能完全消除农业风险。因此,还必须确定损失发生后目标,它包括生存目标、持续经营目标、获利能力目标、收益稳定目标、发展的目标和社会责任目标。损后目标从最低的生存目标到最高的持续增长的目标,风险防范成本也随之不断上升。所有这些损前目标与损后目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冲突,所以很难同时达到所有损前和损后目标。为了能获取更大的安全保障,需更多地使用一些高成本的风险处理技术,如购买保险转移风险,以期减少损失并在损失发生后能取得及时充分的经济补偿,而这些措施必然导致风险管理费用的急剧上升,因此,农业风险管理者应妥当地处理目标间的冲突。
经济人假设(Hypothesis of Economic Man),是主流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经济人”又称“理性—经济人”、“实利人”或“唯利人”。中外经济学经典文献并没有给出其规范的定义或解释,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经济人假设”大致包含以下含义:概念由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人是对经济现实生活中具体人的抽象、经济人的本质特征是利己、经济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是理性的。在不同的经济理论领域中“经济人”有着各自不同角度的解释。
本文所指的经济人假设是指每个人无论处于什么地位,人的本质是一致的,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它是个体行为的基本动机;个人在选定目标后对达成目标的各种行动方案根据成本和收益做出理性选择,当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面临若干不同的选择机会时,他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经济利益的那个机会。
在对待风险时,作为个人、企业、政府都会从自身不同角度考虑来选择不同的措施。对于个人来说,考虑的主要是个人财产损失和防护措施支出的现金价值对比关系;对于企业来说,不仅要考虑最基本的盈利问题,还要考虑公司声誉及存续发展问题;对于政府来说,则还要考虑财政负担能力、百姓生活安定程度、国际声誉等更多问题。
福利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个较新分支,产生于20世纪初的英国,由英国著名剑桥学派经济学家、有福利“经济学之父”之称福利经济学创始人阿瑟•塞尔西•庇古首先提出,他的《财富与福利》一书,也就是后来的《福利经济学》奠定了福利经济学在整体经济学体系的重要地位。福利经济学的核心思想是,以福利理论为依据,根据确定的社会目标、以边际效用基数论为基础确立效用函数,即假设效用函数符合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遵从福利最大化原则,对整个经济体系运转状况的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方案。由于社会福利的涉及面广泛,经济福利作为社会福利的一部分,容易以货币形式衡量,因此,经济福利通常多用于学术研究。根据庇古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国民收入总量、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一个社会经济的福利状况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社会经济福利状况与国民收入总量和收入分配正相关,即社会福利状况随着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加而增加,随着国民收入平均化程度提高而提高。因而政府需要在生产方面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同时在国民收入分配方面力求公平来提高本国的社会经济福利水平。
随着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发展,西方经济学家对福利经济学有了新的认识。20世纪30年代,一些经济学者对庇古的观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这些学者福利经济学的观点核心是建立在帕累托最优理论基础上,以该理论为出发点的福利经济学后来被称为“新福利经济学”。该时期主要福利经济学学者有罗宾斯、卡尔多、希克斯、柏格森、萨穆尔森等。英国经济学家卡尔多于1939年发表学术论文《经济学的福利命题和个人间的效用比较》,提出社会福利标准和补偿原则理论,认为社会经济变化很难让经济体中所有人都受益,通常是一部分人受益而另外一部人损失,此时如果受益者将部分收益补偿受损者使其接受该变化,则说明该经济变化存在帕累托改进,即该变化会增进社会经济福利状态。萨穆尔森等人主张将福利经济学应建立在效用序数论而不是基数论基础上,即采用社会效用可能性曲线和社会无差异曲线的切点来确定社会帕累托最优状态,进而最大化社会福利函数。此外他们反对在福利经济学范围内研究社会收入分配问题,提出剔除庇古的“价值判断”,增加实证研究。
用效用序数论代替效用基数论,是新、旧福利经济学重要差别之一。效用序数论认为效用是由人的主观心理决定的,不能向基数效用论那样进行效用加总,而只能根据心理满足程度进行高低排序。在收入和市场价格既定时,各人根据各自偏好,以及自身的预算约束达到效用最大化。在此基础上的新福利经济的基本含义为,个人能够根据自身偏好对其当时的福利以及社会中其它人的福利状况进行一个较为准确的判断,而社会福利状况就取决于该社会所有人的福利状况,根据帕累托最优条件,如果经济状况的变化使得社会中至少一个人福利状况改进,而没有任何人的福利状况恶化,则该种经济变化便改善了社会经济境况,整个社会的福利状况就得到了优化。
根据新福利经济学主张经济效率是福利经济学的根本问题,福利经济学应当解决的问题是经济效率而不是收入分配。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社会的经济效率表示帕累托最优状态,此状态形成所具备的条件为社会中要达到交换最优和生产最优。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中,当市场达到交换最优状态时,在收入和商品价格水平一定情况下,任何两种商品之间的“边际替代率”相等,且等于其相对价格,交易使得双方彼此达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当市场达到生产最优状态时,用来生产的两种生产要素(通常为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且等于该两种生产要素相对成本,此时的生产使得生产要素最有效地进行了配置。同时满足交换最优和生产最优条件是,整个社会达到帕累托最优状况,此时社会福利达到了最大化。
补偿原则是新福利经济学引入的重点内容之一。它的引入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传统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局限。根据新福利经济学家所提出的福利标准和补偿原则,如果某种经济变化使得经济福利的增加量超过其减少量,社会福利同样会得到改善,即便是这种改变会致使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另一些人的福利减少。
社会福利函数论是关注“最大福利”的伦理标准和满足条件。根据社会福利函数论支持者所提出的观点,社会福利受多种因素影响,应表示为多元函数,即社会福利应该是社会中所有可购买商品、社会生产要素以及所有其他有关变量的函数;此外,除了经济效率,收入合理分配和生产交换符合最优状态也是使得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的条件。
新福利经济学的观点核心是以帕累托最优理论和效用序数论为基础。原始福利命题为:“个人是他本人福利的最好判断者”;“社会福利取决于社会成员的所有个人福利”;“如果至少有一个人的境况好起来,且没有一个人的境况坏下去,那么整个社会的境况就比原来好。”上述命题可以解释为:个人能够根据自身偏好对其当时的福利以及社会中其它人的福利状况进行一个较为准确的判断,而社会福利状况就取决于该社会中所有人的福利状况,如果经济状况的变化使得社会中至少一个人福利状况改进,而没有任何人的福利状况恶化,则该种经济变化便改善了社会经济境况。前两个命题回避了效用的计算和个人间福利的比较,表明福利经济学应当解决经济效率(不是收入分配);最后一个命题提出了增加社会福利的衡量标准。
新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三大定理:
基本定律一:不管初始资源配置怎样,分散化的竞争市场可以通过个人自利的交易行为达到瓦尔拉斯均衡,且这一均衡必定符合帕累托最优效应。
基本定律二:每一种具有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人们所应做的一切只是使政府进行某些初始的总量再分配。
基本定律三: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即在非独裁的情况下,不存在能把个体偏好强加给社会的可能,也就不存在同时满足所有个人偏好的社会福利函数。
首先,新福利经济学认为资源的适度配置可以增进社会福利,在中国居民财力、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配置,为达到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保障收益提供理论支持。其次,新福利经济学重视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制约,又可相互促进,那么在一定条件下二者是可以兼得的。第三, “福利”是一切社会成员的福利,需要对市场竞争机制下的一些市场失灵和现实生活中个人短期、侥幸行为进行矫正,这可以借助政府力量(以公共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最后,新福利经济学提出的次优原理、第三优原理,可以在条件放宽的条件下先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风险中财产损失的分担机制。
公共经济学也称为政府经济学、公共部门经济学。它是关于公共经济的研究,研究那些非纯属市场、非纯属住户或厂商之间的关系的问题解决,侧重于逻辑(科学)分析以及伦理规范问题。“政府必须做什么”是公共经济学主要试图回答的问题,但哪些方面是公共部门必须(或者一定不要)干预,是公共经济学的首要问题。公共经济学的目的在于对这一问题明确具体和科学的解答,而不是把他看作意识形态问题。实际上,公共经济学注意研究的主要是私有部门和公共部门的交叉处,试图分析其地位、结构并提出建议。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失灵使得价格机制不能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此时需要政府部门介入市场,弥补价格机制的缺陷,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需要从很多方面参与市场,进而调控国民经济,参与的方式主要包括维持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提供基础服务,调控经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完善市场体系、进行收入再分配和防止收入差距加大。
公共财政学是公共经济学重要的组成分支,它主要关注于政府预算,即研究政府在某个时点上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分析政府对未来经济走势的影响,税收问题往往是财政学探讨的最主要方面。财政学理论创始人威廉•配第在1663年出版《赋税论》一书中,对公共经费、政府筹集资金的方式和手段以及各种征税的方法进行了非常详尽的阐述,该书为财政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有“经济学鼻祖”之称的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第五篇,专门提到了财政问题,正式创立了现代财政学,书中重点论述了政府公共收支、国家费用以及国债问题。随后,财政学便逐步地脱离出政治经济学成为独立的学科,传统的财政学只是研究要维持一个政府需要多大成本。有人称这一时期的财政学为“旧公共经济学”。
公共经济学的内容要比财政学的内容更宽、更广,可以说是财政学的继承与发展。政府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主要关注于致使政府财政支出的原因以及对经济的作用效果,相对来说,更重视政府财政对国民经济影响,从而反映政府经济决策和行为的意图。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对自由经济提出质疑(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主张在经济衰退期,财政政策是非常有效的经济调控方式,政府扩大支出能够使经济相对较快地走出衰退期,步入均衡增长的轨道。凯恩斯理论为罗斯福新政提供了理论基础,使得美国摆脱大萧条时期的经济低迷。在此理论和实践的推动下,随后各国政府经济活动和作用日益扩大,政府资产负债表规模逐渐扩张,调控方式从单一的财政收支扩展到对宏观经济的管理,新公共经济学的产生,按其发展顺序主要有凯恩斯学派、供给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等。新公共经济学主要是在先前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上引入公共生产、公共产品定价、公共产品提供和公共生产关系等问题,界定了公共经济的合理研究范围,通过关注政府的选择和决策行为,更重视分析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应。
农业风险具有公共风险的特征,在农业风险发生后,农民无法自动、及时的做到公平有效地分担其损失,国家和地区还要面对灾后公共基础设施,水利设施修复扩建等问题。个人、企业、国家对风险承受能力、承担内容不同,而且中国财政支持有限,这就必然要求在个人公平与社会均衡之间有所取舍。然而过度强调社会公平,也会产生巨大的道德风险。现阶段完全依靠个人来解决农业风险在数量上可能不足,在经济上上可能超过承担能力,且不能解决无支付能力的农民所引发的公共性问题。